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,已不仅仅是企业商标和品牌形象的标记,同时也是商品的市场信誉、竞争力及整个企业形象的象征。植物新品种权同商标一样,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形式。通过申请品种保护与商标注册,对于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市场、调动消费者积极性及育种者的创造性。加强育种者与生产者合作共赢、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随着我国种业快速发展,侵权套牌等违法现象日益增多,侵害了商标所有人与植物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阻碍了种业的健康发展。
积土成山,风雨兴焉;积水成渊,蛟龙生焉。我们始终将品牌形象及产品质量视为企业发展的灵魂和竞争的核心,坚持科技创新,实现自育品种的开发。洞悉行业风向,见证行业变革,中农赛博已经形成完善的品牌、科研、生产、质量控制、营销、信息化管理及物流七大体系,全力提升产品质量,加强品牌服务,已呈现全员加速的良好运营局面,我们在推动产业升级突破的同时,也将探索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、适应行业创新共赢的路子。
中农赛博种业已聘请专业律师开展企业维权行动,以维护“太玉®”商标及太玉339品种权的合法权益,规范“太玉®”商标与太玉339的生产市场,相信在各级种子行政主管部门的帮助和严格执法下,“太玉®”商标及太玉339的生产、经营市场必将健康有序。